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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条、第三十九条规定,决定将市中公安分局、市中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11月23日发布的《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道路的通告》、《关于调整货车禁行道路的通告》 中部分道路调整限行管理措施,具体内容如下:
1.东平路(即东外环)自侯宅子路口至田屯路口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调整为06:00-21:00。
2.取消枣费线即S241省道自侯宅子路口至峨山口路段、X019县道 (原枣曹线)自东街路口至田屯路口路段、光明东路(即S515省道)自G206国道至东平路路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措施。
本通告自2020年7月6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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